????梧州日報訊(記者 陳曉雯 通訊員 黃啟任)近日,記者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我市將按照自治區統一標準,規定企業必須向勞動者發放每人每月100元至200元不等的高溫津貼,并從今年6月1日起開始執行。
????高溫津貼是對勞動者在特殊勞動環境下付出的額外勞動消耗所給予的額外必要補償。根據有關要求,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10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工作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享受高溫津貼的具體條件是: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的。
????此外,因我市屬低緯度地區,有雨季與熱季重疊的特點,高溫季節期常有高濕現象伴隨(即又悶又熱),且持續的時間長,從勞動安全衛生角度看,人體汗液不易蒸發,易導致人體體溫調節失衡。為此,相關部門建議用人單位結合生產經營實際情況,依法通過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集體協商的形式予以明確是否支付高溫津貼。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高溫津貼適用于各類企業,以及環衛一線工人,機關事業單位原則上不納入高溫津貼的實施范圍。我市各類企業無論采用何種用工方式,都有義務認真執行,用人單位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用工的,也要依照規定支付高溫津貼,其高溫津貼應按小時折算支付。
????該負責人提醒,在實施高溫津貼后,用人單位應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在保證工作質量的同時,積極采取其他防暑降溫措施,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時間和減輕勞動強度,嚴格控制加班加點,減少高溫時段作業,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如果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因工作原因引起的高溫中暑,都屬于工傷,應享受工傷待遇。
????據了解,如果勞動者遇到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支付高溫津貼的,可以依法向當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合法維護自身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