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11月以來,我市積極謀劃,周密部署,強化協調配合,采取有效措施,深入開展非藥品冒充藥品第二階段專項整治工作。
一是及時轉發文件。要求各縣(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加強組織領導,注重協調配合,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全面整治非藥品冒充藥品行為?!?/p>
二是進一步規范經營行為。嚴禁非藥品與藥品混合陳列,對檢查中發現非藥品經營不規范的單位,下發書面責令整改通知;在涉藥企業張貼“非藥品不得代替藥品使用”標識,強化企業自律意識,營造誠信經營氛圍?!?/p>
三是開展藥品經營企業“回頭看”。重點對第一階段整治中存在問題較多或受到查處的涉藥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回頭看”,發現繼續實施非藥品冒充藥品違法行為的,從重、從快予以查處,以鞏固第一階段專項整治成果?!?/p>
四是開展基層醫療機構監督檢查。在總結、梳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民營醫療機構使用非藥品情況的基礎上,對符合非藥品冒充藥品查處條件的,一律依法予以處理;對其他違規使用非藥品的行為,責令立即整改或停止使用?!?/p>
本次行動,出動執法人員260余人次,檢查藥品經營企業250余家,出動執法車輛50臺次,查出涉嫌非藥品冒充藥品品種6個,其中標示為食品2個,標示為健用字的4個。立案查處3件,辦結2件,沒收違法物品貨值金額2000多元,罰款5000多元。 |